为深入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贯彻实施,进一步提升广大群众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的认知度,预防有组织犯罪,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联动优势高度重视,切实做好《反有组织犯罪法》的学习宣贯工作,提高群众知晓度,筑牢扫黑除恶法治后盾。
● 什么是有组织犯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所称有组织犯罪,是指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
规定的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以及黑社会性质组织、恶势力组织实施的犯罪。
本法所称恶势力组织,是指经常纠集在一起,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领域内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群众,扰乱社会秩序、经济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但尚未形成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犯罪组织。
境外的黑社会组织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发展组织成员、实施犯罪,以及在境外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或者公民犯罪的,适用本法。
● 黑社会性质的组织具备哪些特征?
组织特征:较稳定、人数多、有明确的组织者。
经济特征: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取利益,有经济实力。
行为特征:用暴力、威胁等手段,多次为非作恶。
危害性特征: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 恶势力组织具备哪些特征?
组织特征:一般为3人以上(相对固定),经常纠集在一起。
行为特征:使用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领域内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
危害性特征:为非作恶,欺压群众,扰乱社会秩序、经济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尚未形成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犯罪组织。
● 何时开始施行?
2021年12月2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
● 对于开展反有组织犯罪工作有哪些保障措施?
国家依法对协助、配合反有组织犯罪工作的单位和个人给予保护。
因举报、控告和制止有组织犯罪活动,在有组织犯罪案件中作证,本人或者其近亲属的人身安全面临危险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有关规定,采取保护措施。
实施有组织犯罪的人员配合侦查、起诉、审判等工作,对侦破案件或者查明案件事实起到重要作用的,可以参照证人保护的规定予以执行。
对办理有组织犯罪案件的执法、司法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可以采取人身保护、禁止特定的人接触等保护措施。对因履行反有组织犯罪工作职责或者协助、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反有组织犯罪工作导致伤残或者死亡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待遇。
反有组织犯罪,人人有责!